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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
关于修改<食品标识管理规定>的决定
(总局2009年第123号令)
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关于修改<食品标识管理规定>的决定》已经2009年8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局长
二OO九年十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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